我唯一的兒子因此告別人世,二名少年事後仍毫無悔意。

記者/伍世輝/整理報導

老天爺給我一個兒子,他孝順、品學兼優、見義勇為,愛護姐姐,我以他為榮。當天他只是善意提醒擅自進入班級的少女要愛惜公物,不要破壞班上的東西。卻引來少女的不滿,隨後夥同帶刀的少年再回來班上叫囂,放縱命案發生。我唯一的兒子因此告別人世,二名少年事後仍毫無悔意。

少事法說要給少年重新開始、再教育、受教化的機會。請問,誰給我兒子重生機會?這兩個少年的偏差紀錄罄竹難書,由於少事法放他們回歸校園、回到社區處遇、學校不知道他們過往的紀錄,學校也沒有能力控管。為了他們的回歸,周遭無辜的孩子到底要付出多少代價?校園應該是讓孩子專心學習,讓父母安心託付的地方,我們怎麼會想到,到校竟是赴死?

行為偏差需要矯正、需要教育、不應該無差別貼標籤,這些我都同意。但從這兩個少年參與司法程序的過程,他們睜眼說瞎話的狡辯和態度,已經證明過往的教育和輔導,完全無效。他們比一般民眾更清楚如何卸責,他們的心機和奸巧已經不輸成人。我不想說法律只保護犯罪者,但以結果而言,我們所面臨的情況就是如此不堪。

我們唯一的兒子因為他們的挑釁行兇喪命,他們和他們的父母早已脫產,無賠償能力,我們更是求償無門。其實事情發生了,這社會未來會怎麼樣,已經與我們無關,我們大可以什麼事都不管。但想到「見義勇為、明辨是非」是我對兒子的教育和勉勵,就更提醒自己不能因為悲痛而懦弱地一走了之。

所以我今天站出來呼籲修法,支持家長需要一同負擔刑事責任,還有少事法修法方向不應該無差別的用年齡給予絕對的保護,讓心狠手辣之人無法無天。希望大家能夠一起重視和推動,補足這個社會安全網。子不教父之過,只靠老師和司法緩不濟急,家庭環境和教育才是最根本的問題所在。人權雖然重要,但大眾也是人權的集合,大眾安全不應該被漠視,我更不希望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希望我未來在天堂與兒子相見的時候,能夠很驕傲的告訴他:你爸爸我,有完成我們在人世間的共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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