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兒虐遭罰教師也去928抗議,陳淑妍的參與不具正當性

記者/陳蘆篷/整理報導

對於部分教師團體以「廢除校事會議」為訴求,於教育部前進行928靜坐抗議,人本教育基金會鄭重回應:我們理解教師對制度獨立性不足的焦慮。但抗議行動中,有兩度違反《兒少權法》、多次霸凌、甚至危及學生身心安全的不適任教師,若其仍認為自己遭遇「冤案」而抗議,則實難有正當性。

制度確實須更具獨立性

現行校事會議制度確實仍有程序瑕疵。例如檢舉事件的受理與否必須由更公正客觀之機制決定,以保障教師基本權益;遴選學者專家擔任調查小組委員時,「主管機關推舉三至五倍名單供學校挑選」的過程,也應更公開透明,避免黑箱。

制度改革是否「廢除校事會議」,或改由上級機關或第三方公正單位處理,以杜絕校內人治之非議,都可考慮討論。但除人治或不透明的問題外,目前機制同時也仍有「無法使真正的不適任教師離開校園」的問題,不少受害學生與家長也因而陷入無助的處境。「不適任教師」如何公平、公正、透明且有充分保障教師、學生權益的效能。都不是空喊「廢除校事會議」能夠達成的。

兩度因兒虐被裁罰的教師現身

更令人難以認同的是,本次抗議活動的現場,竟然有兩度因兒虐被裁罰的前教師陳淑妍的身影。她並非「冤案教師」,而是一位多年來屢次被家長投訴、經台中市(包括前改制前的台中縣)社會局與教育局查證、並經行政處分確認的不適任教師。她若在本次抗議中自認是「受害者」,將是對受傷學生與家庭的二次傷害。

陳師的犯行紀錄與處理過程

  1. 2005 年:強迫學生練法輪功

2005 年,多名家長聯署投訴陳師在課堂上強迫全班學生練習法輪功、朗讀相關書籍、觀看政治壓迫影片,甚至要學生躺在地板上睡覺。這種具強制性、與課程無關的做法,造成學生恐懼,並嚴重違反教育專業。當時校方與教師會承諾會輔導陳師,但未能有效制止。

  1. 2008–2009 年:綁學生、羞辱、違反兒少法

2008 年,陳師以紅繩捆綁五年級學生,甚至讓同學牽著「像溜狗」般帶去上廁所。她還當眾揭露學生家庭隱私,辱罵學生「去跳樓啊!」導致學生身心嚴重受創。阻撓學生正當需求,例如不准女學生換衛生棉。

2009 年,台中縣社會局依《兒少權法》裁罰陳師6萬元,並要求親職教育 8 小時。學校則僅給予記大過一次。教育單位的處置雖顯不足,但社會局的認定已明確指出:這是兒虐行為,不是管教。

  1. 2022 年:再度爆出霸凌、羞辱、強迫餵食

多年後,2022 年新一批家長再度投訴陳師。指控內容包括:

  1. 強迫學生餵食、辱罵學生是「奴隸」、「庫存品」、「童工」;
  2. 強逼學生剪頭髮,甚至錄影上傳家長群組中嘲笑;
  3. 體罰與羞辱,例如打學生腳底、安排「特別座」、要求學生互打。

多位學生因此轉學,家長與人本協助召開記者會,迫使教育局展開調查。陳師在訪談中承認前述虐行。

  1. 2023 年:社會局再度裁罰、教評會議決解聘

2023 年,台中市社會局再次認定陳師違反《兒少權法》,裁罰新台幣 16 萬元。這使她成為台灣教育史上第一位兩度因兒虐被裁罰的教師。

同年,教育局要求校方招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最終依《教師法》決議解聘,並規定一年不得再聘任為教師。

因為陳師還認為自己受害,我們更需要能公正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制度

陳師案例清楚顯示:她不是「制度下的冤案」,而是不適任教師的典型。她的犯行橫跨十餘年,兩度違反《兒少權法》,多次羞辱、霸凌、甚至危及學生身心安全。校方、教育局、社會局在不同時期都曾介入調查與處分但一直到新的受害者一再出現,最終才願意解聘。這些都是公開紀錄,沒有模糊空間。

因此,我們強調:

  1. 校事會議制度確實需要改革,且要確保能真正處理不適任教師。
  2. 經認定有兒虐、體罰等明顯故意違背教師專業倫理之行為,應終身不得再聘任。
  3. 教師團體所主張之冤案具體為何?若陳師這樣的情形仍抗議喊冤,都將削弱訴求合理性,傷害教育改革的正當性。

守護教育,就是守護孩子。真正的友善校園,不能建立在為不適任教師喊冤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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